展台装饰搭建合同
甲方:
乙方:
甲乙双方根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>>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守信的原则,就乙方制作、安装甲方在 展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工程概况:
1、工程名称:
2、工程面积、规格:
3、工程地址:
4 开幕时间:
二、合同金额(种类、人民币)及付款方式:
1、工程造价总额大写: 人民币 含场地管理费、电费、发票税金
2、甲方在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预付金,
即 。展台制作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在甲方参展完成后,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元。
三、施工期限:
签订合同后乙方即按双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及规定的材料制作,不得擅自修改方案,且必须在 日内完成搭建与装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,以保证甲方在会展时间即 日按时参展。
四、工程验收
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图纸经甲方确认为定稿后,乙方将严格按照定稿设计方案及尺寸来进行施工布展,定稿确定后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费用,由甲方承担。甲方并出具验收证明。(效果图和实际效果存在一定自然差异)若甲方届时没有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。
五、服务条款:
1、乙方负责进场搭建并负责现场全部灯光、调试等。
2、乙方在参展期间会指派1-2人负责展台卫生的维护与安全问题。一旦发生任何不良情况现场维护人员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。
3、在整体方案不变的情况下,甲方要求合理的修改,乙方应给予配合。
4、乙方严格按照定稿的设计方案进行展台搭建以及布展。
5、在整体方案不变的情况下,甲方要求合理的修改,乙方应及时给予配合。
6.乙方保证,撤展时在展馆规定时间内将展台撤掉并负责清理干净运出展馆.展台回收权归乙方所有。
六、代理商知识产权保护:
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,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企业资料。
七、违约责任:
此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应,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。任何一方提出取消合同,视为违约并支付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;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时,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;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履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,以至影响甲方本次参展,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。由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程延误,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
八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传真件并具同等法律效应。
九、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甲方: 乙方:
甲方代表(签字): 乙方代表(签字):
电话: 电话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